深圳房协:开发商补差价是个别行为
针对近期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在房价下跌后给老业主补差价的现象,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和律师协会今天上午共同召开情况说明会,表示,这种现象属个别行为。已购房业主因房价调整,要求补偿差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桑泰房地产,这个完全是企业的个人行为,其它企业不给予补偿是完全正当的,是符合法律关于合同约定的要求的。)
(律师协会房地产业专委会主任:从法律角度,我们不认为,业主提出补偿因为涨价而造成的差价,是一个合理要求,也不认为这是一个合法的要求。)
(记者余治国:涉及这次降价补偿风波的就是我身后南山区西丽片区的这个楼盘,这个楼盘的三期在去年的售价是2万元一平米,而今年推出的一批特价单位价格降到了16000元一平米,为此开发商表示会补偿差价,这也是深圳首家公开表示愿意补偿老业主差价的地产商。)
桑泰地产方面表示,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业主可以以最新的优惠价签约,而已经签订合同的业主将会在入伙时,以装修款的名义返还差价。据了解,这次补差价的范围涉及了该项目已经售出的25套房产,而该项目共有住宅189套。
(采访桑泰地产法律代表:我们这种做法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的,因为最近出现了滞销的情况。但要说明的是,我们没有这样的义务补差价,这次活动不具备参照意义。只是一次让利活动。)
(记者余治国:桑泰的这种补偿,有没有给其它开发商造成压力。)
(肯定是有的,业主以为有的补偿了,就会提出这种诉求,我们就想向社会讲清楚,补偿是企业个别行为,不补偿也是应该的。)
深圳的其它一些开发商则明确表示,不能支持业主要求补差价的要求。
(泰华地产法律代表:对于业主提出退房或补偿的原则,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的原则是不退房,也不做任何的补偿。)
(金地地产法律代表:如果买了高价就要求补偿很危险,破坏了市场经济规律,否则以后不管定多高的价格都有人买,因为可以退赔。)
(万科地产法律代表:对于个别企业补偿的做法,不会对万科产生压力,我们不会受到影响,不会改变我们的态度和政策。)
深视记者报道。
发表于:2008-04-14 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