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操作区
车辆检测
http://www.zhongsou.net/车辆检测/channel/13055624   [复制地址]   [收藏▼]
导航
现在位置:首页  >>  首页-案例曝光 >>  冷血司机梁冠彪认罪 检方建议判无期
冷血司机梁冠彪认罪 检方建议判无期

冷血司机梁冠彪认罪 检方建议判无期

冷血司机梁冠彪认罪 检方建议判无期 冷血司机梁冠彪认罪 检方建议判无期●“香港货柜车挂男婴案”昨开审,认定有自首情节●辩护..

冷血司机梁冠彪认罪 检方建议判无期
 
 

冷血司机梁冠彪认罪 检方建议判无期
●“香港货柜车挂男婴案”昨开审,认定有自首情节●辩护律师称事发时梁冠彪不清醒,检方驳斥:“不清醒还能超车走S形路”
晶报记者 吴欣/文 成江/图
  香港司机梁冠彪(戴头套者)昨被押进法庭。

  晶报记者 吴欣/文 成江/图

  他,因对自己车下拖着的婴儿见死不救、疯狂逃逸,让人愤怒。

  昨日,这位被称为“冷血司机”的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因被控故意杀人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他当庭表示认罪和后悔:“没想到本来是一个交通事故,最后成了故意杀人”。

  而检察机关当庭发出量刑建议,建议法院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冠彪无期徒刑。法官宣布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检察官>>

  他挑战了最基本的人性良知

  “梁冠彪作为一个驾粤港两地牌货车的香港司机,长年往返于大陆与香港之间,理应同样严格遵守两地法律,但他却违法疲劳驾驶,将被害人黎云撞成轻伤后逃逸。之后他一错再错,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拖挂在车底的存活婴儿不予施救继续逃逸,致使一个幼小鲜活的生命在庞然大物下、在滚滚车轮下、在极端绝望的啼哭声中,悲惨地离开人世。”昨日庭审中,起诉梁冠彪的资深检察官王斌在法庭辩论时也掩藏不住心中的悲愤。

  检察官认为,梁冠彪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直接故意杀人罪,并且犯罪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本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梁冠彪犯罪后自动回深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基本罪行,可以认为其构成自首,依法可适当从轻处罚。此外,据查其亲属给予了受害人家属赔偿21万余元,取得了被害人亲属一定程度的谅解,表明其有一定的悔罪认识,可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对梁冠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王斌认为,梁冠彪残忍的犯罪行为,不仅是剥夺了一个幼小无辜的生命,更是对全社会最基本的人性良知的大挑战、大摧残。在此意义上讲,此案的社会危害性超过了一般的、普通的故意杀人案。

 

  辩护律师>>

  已赔偿小麟麟家属21万元

  梁冠彪的律师则认为,根据梁冠彪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等法定从轻和减轻刑罚的情节,请求法院判处梁冠彪无期徒刑以下的刑期。

  他认为,此外,梁冠彪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他在案发后嘱咐其亲属给予受害人家属安慰和帮助,并给予了经济上的补偿和慰问。此后,其律师和亲属多次积极和受害人亲属进行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并且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全额付清了21万余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受害方亲属出具了谅解书,表示放弃相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激辩>>

  是不是直接故意?

  事发时清不清醒?

  梁冠彪的行为到底是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检察机关批捕时一度认为梁冠彪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但是随着核心案情的浮出水面,昨日公诉的检察官已经将梁冠彪认定为“直接故意杀人”。直接故意杀人的刑期最高为死刑,而间接故意杀人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

  检察官和律师昨天展开了唇枪舌战。检察官认为,有大量的证人证明,梁冠彪下车查看时,婴儿仍然存活。但梁冠彪没有对婴儿采取丝毫救助措施,明知道在货柜车底这样弱小的生命被拖着必然会死亡,仍然驾车逃逸,故其行为主客观相一致地构成故意杀人罪。

  检察官还认为,很多证人听到小孩很大的啼哭声,梁冠彪也曾下车查看,比他距离车身还远的卖报纸的人、骑自行车的人、开大巴车的司机以及车门窗紧闭的大巴车上的乘务员和乘客,那么多人都听到了车底下小孩凄惨的哭声,梁冠彪有什么理由看不到、听不见,他怎能不知道孩子是活着的?如果他认为孩子已经死了,更没有必要带着影响自己行车安全的尸体和婴儿车逃跑。答案只有一个!为了避免承担各种繁重漫长的后续责任铤而走险驾车逃逸。

  梁冠彪的律师则认为,梁冠彪仅有初中文化,又是香港人,对内地的法律制度不很了解。他肇事时睡着了,对事故发生的过程也完全不清楚,加上内心的恐惧,思维因疲劳而模糊,对自己的行为无法作出判断。梁冠彪更不懂如果自己当时没有逃逸,就不会身陷囹圄,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绝大部分将由保险公司负担了。梁冠彪之所以构成犯罪,是由于其内心慌张,他和婴儿素不相识,根本不存在主观故意一定要去置婴儿于死地。他完全是因为生理疲劳和缺乏法律意识造成犯罪,所以其犯罪行为和直接故意杀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庭上,梁冠彪的代理律师提出,梁冠彪在案发当时已经连续38小时没有睡觉。他惊醒后之所以没有立即下车查看,是因为其所在的运输公司规定,小的交通事故由司机自行负责。后来有人告诉梁冠彪撞了人以及车下有婴儿车后,立即下车查看。当他发现车下确实有婴儿车,并且有一只婴儿的手臂露了出来,面对这种突发场面,梁冠彪因为极度疲劳,意识模糊,感到害怕和惊慌失措,对于婴儿是已经死亡还是重伤、自己需要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已经失去了正常的基本判断。这导致他本能的反应是第一时间跑回香港。

  检察官则认为这一说法不合常理:现场很多人提醒梁冠彪下车查看,作为一个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查看现场的时候注意力应该是高度集中的,不可能存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不仅如此,梁冠彪还疯狂冲红灯逃走,并且车速达到了80到100多公里/小时,还故意走S型路线,企图甩掉婴儿和婴儿车。试想驾着这样一个大货柜车这样超车逃逸,思维不清的人能顺利地做得到吗?梁冠彪作案的时候意识是十分清醒的。此外,案发时是周末,梁冠彪并没有工作任务,其公司也证明梁冠彪的驾车行为是属于个人行为,不能拿工作疲劳来推脱责任。

  ■焦点关注

梁冠彪

  是什么样的人

  梁冠彪,对公众来说是神秘的,案发后他一直没有在深圳媒体上露面,而受害婴儿以极其残酷的方式死去,也使得公众纷纷猜测:梁冠彪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冷血?当他拖着婴儿疯狂逃窜的时候,内心想的是什么?昨日的庭审,还原了一个真实的梁冠彪。

  1

  长得白净很斯文

  与此前媒体公布的梁冠彪照片和想象都不同,昨日受审的梁冠彪个子不高,长得很白净,还戴着一副眼镜,显得很斯文。谈到事发后的第一感觉,梁冠彪说那是“害怕”。

  梁冠彪在庭上说:“当时我太疲惫了,当时连续开了30多小时的车,出事的时候我睡着了,直到车挂到路边边坡才惊醒。我没看到撞了人,以为只是小擦碰,就继续走了。后来到了布沙路汇佳百货路段红绿灯处候灯时,有人提醒我车后面挂着婴儿车,我就下车查看。我看到了类似婴儿手臂的东西,还看到了血迹。我当时很害怕,头脑一片空白,又看到附近还有警察,所以马上就驾车走了。”

  2

思维清晰回答聪明

  很多现场的目击证人指证,当时小麟麟发出很大的哭声,在做最后的求助,多人上前告诉梁冠彪婴儿手脚在活动,还有流血。可是大家都没有想到,梁冠彪下车弯腰察看后就漠然起身,面对传来婴儿凄惨的大哭声无动于衷,选择了疯狂地逃逸。他连冲多个红灯,摆脱掉了想帮助小麟麟的好心人,也摆脱了挽救自己的最后机会。

  庭上,梁冠彪虽然话不多,但是思维非常清晰,很聪明地回避了关键问题。

  以下是法庭上的一段对话:

  检察官:“你下车时听到了婴儿的哭声吗?”

  梁冠彪:“我什么都没听到,我只看到了一段婴儿的手臂,还有血。”

  检察官:“你后来驾车逃逸时,是不是走了S形?”

  梁冠彪:“是的。”

  检察官:“你驾车走S型是不是为了甩掉婴儿车和婴儿?”

  梁冠彪:“没有,我当时只是为了避开路上其他的车辆。”

  3

事发后没对亲友说实话

  庭上检察官出示的证据显示:梁冠彪本来准备回深圳龙华的家中,但因为惊恐一直逃回了香港。证据显示,梁冠彪的妻子、好友和老板都曾经催促梁冠彪回深圳自首,但梁冠彪一开始并没有对他们说实话,仍存在侥幸逃避心理。

  梁冠彪的一个朋友作证称,梁冠彪回到香港后打电话,称“在深圳撞到人了,很严重,不知道有没有死人”。这位朋友劝梁冠彪回深圳自首,当时梁冠彪“沉默,没有回答”。

  梁冠彪所在深圳公司的工作人员还供述,当时梁冠彪还短信询问其“死了几个”,其回短信说“只轻伤一个”。梁冠彪看到后,表示下午5点左右会回深圳自首。

  4

庭上屡提“深感内疚”

  “这几个月里我在看守所里每天都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谴责,备受煎熬。我也很后悔,本来只是一个交通事故,结果成了故意杀人。”

  在法庭辩论阶段,梁冠彪一直表示认罪,没有为自己做任何辩护,只对说了这样一段话。

  “深感内疚”这个词,梁冠彪在庭上多次提及:“我深感内疚,要是我当时冷静一下,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个惨剧了。如果我当时能够及时将婴儿从车底下拉出,也许他就能够得救。”

  5

有香港议员为他写求情信

  梁冠彪的律师则在庭上说,梁冠彪其实对家人照料有加。梁冠彪从事运输工作有快十年了,他虽然收入微薄,但是对年迈的父母照顾得细致入微,同住的街坊邻居均认为其孝心有嘉。就因为这样,香港深水埔区议员甑启荣和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特向内地法院和检察机关写了求情信函,可见梁冠彪也不是品性恶劣、十恶不赦之人。

  ■案件细节

多位目击证人:

  “婴儿当时哭得很凄厉”

  “当时听到婴儿哭得很凄厉,大家都起了鸡皮疙瘩”,一名路过现场大巴上的乘务员作证时这样说。太多的目击证人揭破了梁冠彪的“什么都没有听到”。他们说不仅听到了婴儿的哭声,而且哭声还很大。

  昨日,检方在法庭上出示了12个目击证人的口供笔录,其中有大巴车司机、路人、报贩、大巴车乘务员、私家车司机等等。这些目击证人都称,当时看见婴儿车夹在货柜车后轮的两个轮子之间,婴儿的手脚还在晃动,婴儿头朝上,脚朝下,面朝车尾。有几名目击证人踩自行车追赶,但都没有赶上,后来又通知巡防员追赶,也是一直没追上。

  其中一名报案的目击证人李先生说,自己一直踩自行车追赶,后来在一个红绿灯处追上了梁冠彪,和巡防队员一起拍打梁冠彪的车门,告诉他车后面有个小孩。梁冠彪随后下车查看,查看了大概一两秒钟,然后又回到车上,狂踩油门开车逃逸。李先生说自己当时正在打电话报警,发现梁逃逸了,根本无法追赶。

  路过的大巴车司机和乘务员都作证称看到了婴儿在车下,而且还听到了婴儿的哭声。一名机场大巴的乘务员称,当时大巴车是封闭的,只有司机的窗户是开的,但她和乘客们都能听到婴儿在大声地哭。开车路过的662路大巴司机称,当时听到婴儿哭得很凄厉,大家都起了鸡皮疙瘩,看见货柜车逃逸时,662路大巴司机开车去追,但是梁冠彪闯红绿灯逃逸,大巴车就没有追上。

  检察官在法庭上对市民的救助行为表示赞许:“同样在那危急时刻,耳闻目睹挂在车底的可怜婴儿,有多少朴实善良的市民朝着货柜车在拼命呐喊着、在疯狂追赶着、在心急火燎地拨打110,那是一场对生命的大营救,那是一幕人性光辉的大展现,那是一种对被告人残暴行径的集体愤怒谴责!”

  ■庭审之外

小麟麟家属:

  21万元是精神抚慰金

  昨日,小麟麟的父母及奶奶等人旁听了庭审,小麟麟的奶奶在庭审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庭上听到其孙子被害的一些细节,她心里特别难过。而对于为何给法院写了谅解书表示在一定程度上谅解梁冠彪 ,她说,“我们都是普通的人家,他们家有老人,看着也很可怜。虽然给他写了谅解书,但我们还是觉得他‘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目前梁家已经支付给对方2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周家给梁家写一份谅解书。对此,小麟麟的父亲周义贵表示,这只是精神抚慰金,不是死亡赔偿金,民事赔偿部分目前还没有进行,不排除将来进行起诉的可能。

  ■记者手记

 

  尊重每一个生命

  在这个案件的庭审中,详实的证据展现着事发时的残酷,让人无法呼吸。小麟麟,一个让深圳心痛的名字,这个无辜的孩子,离开这个世界的方式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在车底的冷风中,他曾大声哭泣发出最后的求助信号,却没有获救,就这样绝望地被磨去一寸寸的肌肤和血肉,再被碾压成碎片。他本不该这样离去。

  很长一段时间,我纠结着在这个事件中。因为我也是一位母亲,一想到那个孩子离开时的绝望,就心痛得无以复加。所以我一直不想面对昨日的庭审,但是职责所在,我无法逃避。在庭上,一个个证人讲述着孩子离去前的哭泣和无助,一张张照片显示那个惨不忍睹的现场,心痛,弥漫了整个法庭。

  在恍惚中,检察官有力的声音这样说道:“每一个善良人的内心为什么都被深深地刺痛?是因为梁冠彪残忍的犯罪行为,不仅是剥夺了一个幼小无辜的生命,更是对全社会最基本的人性良知的大挑战、大摧残。我们的社会不是不允许人犯错误,但我们的社会决不能容忍公然践踏全人类基本人伦道德的行为!”

  是的,我们之所以心痛,是因为善良和正义曾被残忍所击败;我们之所以纠结,是因为自己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受到了践踏。我们之所以要反思,是因为每一条生命都如此宝贵,更需要全社会都应该建立起这样的观念和信仰:让一点一滴的细节都更人性化,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得到尊重。


留言板
我要留言:
称呼: 匿名 (您还可以输入 200个汉字。)
联系方式: